大貴格利|3 書信集 Register of Epistles

Gregory The Great · Wikisource
可切換基督教、天主教的神學、人名、教會用語與聖經書卷名稱;跳轉文章會保留目前選擇。
第二部 第六章 第十二封書信

第十二封書信

致里米尼主教卡斯托里烏斯

貴格利致卡斯托里烏斯等。

尊貴的提摩太夫人已透過請願書告知我們,如下所述,她在里米尼城內屬於她的地方建立了一座祈禱所,她希望將其奉獻給聖十字。因此,親愛的弟兄,如果該建築物在祢城市的管轄範圍內,並且已知該處沒有埋葬任何遺體,那麼,在首先接受合法捐贈之後,即她全部財產(奴隸除外)的三分之二,包括她的動產、固定資產和牲畜,並為她保留終身使用權,且此捐贈已透過市政契約確保,祢便可在不舉行任何公開彌撒的情況下,莊嚴地祝聖上述祈禱所,條件是將來不得在同一地點建造洗禮堂,且祢不得任命一位本堂長老[1]。如果她碰巧更喜歡在那裡舉行彌撒,讓她知道她必須向祢的愛心請求一位長老,以免任何其他祭司擅自妄為。此外,祢將恭敬地安放她所提供的聖物[2]。

腳註

腳註

[1] 見第一卷第七十九篇,註釋五。

[2] Sanctuaria(sanctuaria,聖物),顯然是指聖髑,通常伴隨聖地的祝聖而安放。

信仰問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