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信
二
致主教康斯坦提烏斯
貴格利致米迪奧拉努姆主教康斯坦提烏斯。
我最親愛的兒子,執事波尼法修,透過你(神)的
弟兄情誼的信件,向我傳達了一些私人信息;即有三位主教,
他們是尋找而非發現了一個機會,與你(神)的虔誠團契分離了,
聲稱你(神)已同意譴責「三章」[1],並已
給予擔保[2]。而且,
你(神)的弟兄情誼清楚記得,無論在任何言語或書寫中,是否曾提及「三章」;
儘管你(神)的弟兄情誼的前任,勞倫提烏斯,確實向宗座發出了一份最
嚴格的擔保,許多高貴的人以合法的人數簽署了這份擔保;
其中我也在當時擔任該城的執政官,同樣簽署了;
因為在這樣一場毫無意義的分裂發生之後,宗座理應
留意,以期在所有方面維護普世教會在祭司心中的合一。
至於有人說,我們(神)的女兒,西奧德琳達女王,在聽到這個消息後,
已從你(神)的團契中退出,所有理由都表明,儘管她被
惡人的話語誘惑了一點點,然而,在公證人希波呂托斯和
修道院長約翰抵達後,她將竭盡全力尋求你(神)的弟兄情誼的團契[3]。
我(神)也給她寫了一封信[4],我(神)懇請你(神)的
弟兄情誼立即轉交給她。此外,關於那些似乎已分離的主教,
我(神)已寫了另一封信,當你(神)讓他們看到這封信時,
我(神)毫不懷疑他們將在你(神)的弟兄情誼面前為他們驕傲的迷信而悔改。
此外,你(神)已準確而簡潔地告知我(神),無論是
阿戈國王[5]還是法蘭克國王們所做的一切。
我(神)懇請你(神)的弟兄情誼以各種方式告知我(神)你(神)迄今為止所確定的。
但是,如果你(神)看到倫巴底國王阿戈沒有與貴族[6]
做任何事,請代表我們(神)向他承諾,如果他願意
有利於共和國地安排任何事情,我(神)準備關注他的案件。
[1] 關於因第五次大公會議譴責「三章」而導致伊斯特里亞省與羅馬的分裂,請參見第一卷第16章,註3。看來在鄰近的利古里亞省,米迪奧拉努姆(米蘭)是其都會,至少有一些主教也拒絕第五次大公會議,因此他們拒絕與新任命的都會主教康斯坦提烏斯交通,因為他被認為已正式同意譴責「三章」。
[2] Cautionem fecisse(cautionem fecisse,已給予擔保):即已透過一份正式文件向教宗承諾,支持第五次大公會議對上述「三章」的譴責。
[3] 倫巴底女王西奧德琳達是一位天主教基督徒,儘管她的丈夫阿吉盧爾夫仍然是亞流主義者。提契努姆(或帕維亞),倫巴底國王的住所,屬於米蘭的都會管轄區;看來在該省持異議主教的影響下,她也拒絕與新都會主教交通。貴格利在下文中表達的預期,即她會很容易被說服,是過早的:因為十年後(公元603-4年),我們發現貴格利仍在努力克服她對第五次大公會議的疑慮。參見第十四卷第12章。
[4] 即下文的書信4。然而,這封信並沒有由康斯坦提烏斯主教轉交給女王,因為信中提及了第五次大公會議,而女王似乎堅決拒絕接受。新主教認為,如果只說他完全遵守前四次大公會議(包括迦克墩會議)的信仰,她更有可能接受他為正統。參見下文,書信39。因此,根據康斯坦提烏斯的建議,準備並發送了另一封信(書信38),其中省略了對第五次大公會議的提及。詳情請參見書信3下的註8。
[5] 即倫巴底國王阿吉盧爾夫。當時(第十二年,即公元593-4年)他已圍攻羅馬並返回帕維亞,而貴格利曾徒勞地敦促拉文納的總督羅馬努斯貴族與他達成協議。貴格利似乎準備現在與他接觸,以期達成單獨的和平,他後來(參見第五卷第36、40章)說如果他願意,他本可以做到。關於此事的信件有第五卷第36、40、41、42章;第六卷第30章;第九卷第4、6、42、43、98章。另請參見序言第xxi頁。
[6] 即羅馬努斯貴族,總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