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信
五
致主教波尼法修
貴格利致雷吉烏姆(Regium)主教波尼法修。
祭司們被勸誡關於神聖敬拜之事,實屬羞恥。因為他們被要求去做他們本應要求他人去做的事,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恥辱。然而,為了避免,我並不認為,你的弟兄會以任何方式忽略那些屬於神的工作的事,我們認為有必要就此特別勸誡你。因此,我們勸誡你,雷吉烏姆城的聖職人員絕不可因你的弟兄的寬容而免除其職責。但在那些屬於神的事上,他們必須最即刻、最懇切地被要求。我們也希望你留意上述聖職人員的名聲,不要聽到他們有任何不好的事,任何與教會紀律相悖的事;因為他們的職責是為了裝飾教會,而不是為了行為的污穢。此外,我們規定,我們在西西里人案件中所決定的事,也應由你的副執事們遵守[1];你絕不可容忍任何人以頑固或魯莽的態度侵犯我們的這項決定;這樣,正如我們相信會發生的那樣,你將最嚴格地遵守上述所有規定,既不會證明自己是我們勸誡的違背者,也不會被指控在託付給你的牧職指南中犯有疏忽之罪。
[1] 見卷一,第44頁,第91頁;另見下文,書信3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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