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貴格利|3 書信集 Register of Epistles

Gregory The Great · Wikisour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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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 第三十二章 卷三十三
卷三十三

書信 LXV.

致奧古斯都毛里求斯 [1]

貴格利致毛里求斯,等等。

凡在言行上未能對我們最莊嚴的主保持純潔無過者,在全能的神面前都是有罪的。然而,我,祢(神)卑微的僕人,在此陳情,既非以主教身份,亦非以共和國之權利為祢(神)的僕人,而是以私人權利而言,因為,最莊嚴的主,自祢(神)尚未成為萬物之主時,祢(神)就已是我的主了。

最傑出的馬夫(stratore)隆吉努斯(Longinus)抵達此地時,我收到了我主們的律法,當時我因身體疾病而疲憊不堪,無法作出任何回應。其中,我主們的虔誠規定,凡從事任何公共行政事務者,不得擔任教會職務。對此我深表讚賞,因為我以最明顯的證據得知,那些急於放棄世俗身份而擔任教會職務的人,並非想放棄世俗事務,而是想改變它們。然而,當同一律法中提到,這樣的人不得成為修士時,我完全感到驚訝,因為他的帳目可以透過修道院結清,而且他的債務也可以從他所加入的地方追討。因為無論一個人以何等虔誠的意圖想成為修士,他都應首先歸還他所不義得來的,並且越是卸下重擔,就越能真實地為他的靈魂著想。同一律法中又補充說,凡手上有印記 [2] 者,不得成為修士。我向我主們承認,這條法令使我大為震驚,因為

關閉了許多人通往天堂的道路,並將迄今為止合法的事情變為非法。因為有許多人即使在世俗生活中也能過著敬虔的生活:但也有許多人,除非他們放棄一切,否則絕不能與神一同得救。然而,我這樣對我主們說,除了塵土和蟲子,我又算什麼呢?但儘管如此,我仍覺得這條法令與神,萬物的創造者,相悖,我不能對我主們保持沉默。因為從天上賜予我主們虔誠的權柄,是為了幫助那些嚮往美好事物的人,並使通往天堂的道路更加寬廣,以便地上的國度能服事天上的國度。然而,律法中卻明確地說,一個曾經被標記為世俗士兵的人,除非他已完成服役或因身體虛弱而被拒絕,否則不得服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士兵。

對此,看哪,基督將透過我,祂和祢(神)最末的僕人,回答說:「我使你從書記官成為禁衛軍伯爵;從禁衛軍伯爵我使你成為凱撒;從凱撒我使你成為皇帝;不僅如此,還成為眾皇帝之父。我已將我的祭司交在你手中;而你卻要將你的士兵從我的服事中撤回嗎?」最虔誠的主啊,我懇求祢(神),回答祢(神)的僕人;當祂來並如此說話時,祢(神)將如何回答祢(神)的主呢?

但也許有人認為他們當中沒有人是出於純正的動機成為修士的。我,祢(神)卑微的僕人,知道在我自己的時代,有多少士兵成為修士後行了神蹟,施行了異能和奇事。但這條律法卻禁止甚至這樣的人成為修士。

我懇求我的主查問,以前哪位皇帝曾頒布過這樣的律法,並更徹底地考慮它是否應該被頒布。而且,這確實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考慮,即在世界末日臨近的此時,竟然有人被禁止離開世界。因為看哪!將不再有延遲:天火焚燒,地火焚燒,元素燃燒,天使和天使長,寶座和主權,執政的和掌權的,那可畏的審判者將會顯現。如果祂赦免所有的罪,只說這條律法是針對祂自己頒布的,那麼,請問,還有什麼藉口呢?因此,我憑著同一位可畏的審判者懇求祢(神),願我主所有的眼淚、所有的禱告、所有的禁食、所有的施捨,絕不會在全能的神眼前失去光彩:但願祢(神)的虔誠,無論是透過解釋還是修改,都能調整這條律法的效力,因為當神的軍隊因禱告而增加時,我主們對抗敵人的軍隊也會更加壯大。

我確實服從祢(神)的命令,已將這條律法傳播到世界各地;而且,由於這條律法本身絕不合乎全能的神的心意,看哪,我已透過我的陳情向我最莊嚴的主們宣告了這一點。因此,我在兩方面都盡了我的職責,既順從了皇帝,也沒有對我為神所感受到的保持沉默。

腳註

腳註

[1] 這封信據推測寫於第三個印第安(主後 592-3 年);所抱怨的律法是在前一年頒布的。接下來致皇帝御醫的信,主題相同,顯示了貴格利對此事的重視程度。大約五年後,從主後 597 年 12 月致各都會主教的信(VIII. 5)中可以看出,雙方已達成友好協議,皇帝和教宗都做出了一些讓步。另參閱卷 X 書信 24 的結尾。

[2] 參見下文「在世俗軍隊中被標記」。看來不僅奴隸,士兵有時也會在手上做記號。參見居普良,《致多納圖斯》:「你已被屬靈軍營的軍隊標記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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