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信
三十二
致貴族納爾塞斯
貴格利致納爾塞斯等。
你最甜美的恩慈在信中對我的善行多有讚美,對此我簡要回覆:不要叫我拿俄米(Noemi),就是甜的意思;要叫我瑪拉(Mara),就是苦的意思;因為我滿心苦楚(路得記一20)。
至於長老們的案件[1],正與我的弟兄兼同主教,最可敬的宗主教約翰懸而未決。我認為,我們的對手正是你所說那位渴望遵守教規的人。此外,我向你的恩慈聲明,我已準備好,藉著全能神的幫助,盡我一切能力和影響力來處理此案。而且,如果我看到其中未遵守宗徒教座的教規,全能的神必會賜予我力量,使我能對抗那些藐視教規的人。
至於你的恩慈寫信給我,請我為你感謝我的兒子,首席醫師兼前總督提奧多魯斯,我已經照辦了,並且不遺餘力地盡我所能稱讚你。此外,我請求你原諒我簡短回覆你的信件;因為我正被巨大的苦難所壓迫,以至於我無法閱讀或寫太多信。我只對你說:「因我唉哼的聲音,我忘記吃我的飯」(詩篇一〇一5 [2])。我請求你代我向所有與你同在的人問安。請代我向多米尼卡夫人問安,我沒有回覆她的信,因為儘管她是拉丁人,她卻用希臘文寫信給我。
[1] 可能指亞他那修和約翰。參見卷三53。
[2] 英文聖經為一〇二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