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信
第二十五封
致薩羅納的馬克西姆斯。
貴格利致薩羅納教會的僭位者馬克西姆斯[1]。
你一再尋找藉口,拖延服從我們的書信,屢次勸誡之後,你仍推遲前來我們這裡查明真相,這只會讓針對你的指控更具可信度;即使沒有其他不利於你的事情,單單你的拖延就足以讓你受到指責和控告。最終,謙遜下來,順服,並毫不推辭地趕來我們這裡,以便在敬畏神的心中,查明真相,並裁定一切公平合乎教會法規的事宜。因為請你確信,我們將對你秉持公義和教會法規的規定,並藉著真理的創始者神的啟示,公正地了結你的案件。至於你要求我們派人到你的城市,以便在他們面前證明所指控的事情,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原諒的,如果理智曾要求被告承擔舉證的必要性。然而,既然這個負擔不在你身上,而在你的控告者身上,那麼,正如我們之前所說,你不要再猶豫,不要再拖延,趕快來我們這裡;你的控告者將會毫不遲延地到場,並提供適當的證據來支持關於西門邪說或其他事情的指控;否則,就此事的妥善解決而言,藉著使徒之首彼得的介入,將會得到公正的處理;這樣,既然這些事情已為我們所知,我們就不會因任何縱容而在神面前感到羞愧。至於你聲稱我們最尊貴的主們已下令在你的城市審理此事,我們確實沒有收到他們關於此事的其他命令,除了你必須來我們這裡。但即使他們偶然間,因著神恩賜給他們的共和國的福祉,被許多思慮和憂慮所佔據,而有人向他們建議了此事,並從他們那裡巧妙地取得了命令,然而,既然我們和所有人都知道我們最虔誠的主們如何熱愛紀律,遵守等級,尊崇教會法規,並避免干預神職人員的案件,我們仍將迫切地執行對他們的靈魂和共和國都有益的事情,以及我們因著那可畏可懼的審判而不得不做的事情。
因此,停止一切藉口,不要再拖延來此,以便我們在查明真相後,最終了結你的案件。然而,我們已獲悉你非常害怕和恐懼,擔心我們會報復你未經我們同意,以不正規的方式強行進入長老職分的事實,這確實是不可容忍的過失:但根據我們最尊貴的主皇帝的命令,我們原諒你這件事,前提是你不再堅持你的頑固錯誤;我們絕不會因此而對你有所不滿。但其他向我們報告的事情,我們不能不加以調查。
既然我們很久以前就給你發了一封信,警告你絕不可擅自舉行彌撒聖禮,直到我們查明我們最尊貴的主的旨意,而你卻巧妙地設法讓這封信沒有落到你手中,儘管你或多或少知道其內容,但你卻拒絕遵守;因此,我們確認之前以書面形式發給你的內容,即在你所有被指控的事情都經過徹底調查和審查之前,你絕不可擅自舉行彌撒聖禮。如果你以悖逆的膽量,擅自舉行,要知道你並未擺脫之前被禁止領聖餐的威脅。因為,即使沒有其他過犯,單單你這驕傲的罪,我們就剝奪你領受主身體和寶血的聖餐。因此,請你表現出應有的順服,正如我們所說,盡一切努力趕來我們這裡;但要給你三十天的時間準備行程;這樣,放下一切藉口,不要再拖延來此。
此外,如果法官、軍隊或民眾造成任何阻礙你行程的情況,我們承認事情處理得巧妙。那麼,你自己看看,你將如何向這裡的人或在未來的審判中向全能的神交代這份義務,你因著你的輕蔑而招致了對你嚴厲的判決。
此外,我已獲悉我的弟兄兼同主教保利努斯,以及薩羅納教會的會吏長霍諾拉圖斯[2],因拒絕同意你的僭越行為,正遭受你的嚴重騷擾,以至於他們被迫提供擔保,不得自由離開城市或自己的家。如果情況確實如此,那麼你在收到這份書信後,即使遲了,也請你最終回歸清醒的頭腦,停止騷擾他們兩人,讓他們可以自由地選擇來見我,如果他們願意,或者去任何其他對他們有利的地方。
[1] 見第三卷第四十七封,註釋2。
[2] 在接下來致薩羅納人的信中,似乎只有薩羅納的教士中(曾是主教職位的競爭者,並得到教宗支持的)霍諾拉圖斯,以及附屬主教中只有保利努斯拒絕與馬克西姆斯共融。